公共設施:飲水機、第四台有線電視頻道、寬頻上網、茶包、咖啡包
提供迎賓咖啡。
代辦賞鯨、泛舟。
代辦套裝行程。
代售海洋公園、兆豐農場門票。
匯款郵局:花蓮國安郵局
戶  名:彭秀蓮
代  號:700
局  號:0091003
帳  號:0050888
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日期、房型...方便確認。
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酗酒、嚼檳榔、賭博、打麻將、請勿攜帶寵物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為維護住宿安寧,晚間22:00過後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屋內之傢俱、電器、擺設、器具系列等,皆為本民宿之財產,上列物品如有折損或遺失,敬請照價賠償,並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。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